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机制 打造高效政府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8-08-28   字体大小: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围绕打造“高效政府”的目标,通过抓机制建设、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探索建立了符合区实际的行政效能监督体系,促进了各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区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明显提高,各级干部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今年上半年,全区生产总值560.09亿元,同比增长 20.41%,增长速度位居全市各区之首;工业总产值1366.57亿元,同比增长20.05%;财政收入138.4亿元,同比增长31.9%。
  一、推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2002年,广州开发区开始启动执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对岗位性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量等进行科学界定,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备报制、AB岗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6项制度。至目前已建立了覆盖机关、事业单位、街道(中心镇)的ISO9001行政管理质量体系,涉及59个单位、200多个处(科)室、近2000个岗位、600多项政务工作规范,是全省首家通过ISO9001认证的国家级开发区。
  二、全面实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将全区21个部门的16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时限、数据写入模式、预警时间、公告栏、系统对接、重点工作督办、效能立项监察模块开发等七项改进。探索制定了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建立红黄牌预警书面核查制度、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将电子监察结果与监察部门行政效能综合评估、法制部门行政执法评议、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结合。凡受到红黄牌警告的,其他考评或考核也相应地扣分,今年1至6月,全区共办结行政许可审批2441项,黄牌警告2项、红牌警告1项,及时办结率为99.88%。
  三、落实重点工作督办制。将重点工作督办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进行日常督办管理。将《区政府工作报告》所列事项、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区领导交办事项等共129项列入日常督办范围,党政办和监察局分别通过系统进行督办、监察。承办单位通过系统一次性或定期进行反馈,未按时反馈的,系统将自动发出预警。对督办效果不好、推进不理想的项目,该区监察局启动行政效能立项监察程序。去年以来,区监察局已对15个项目实施效能立项监察,提出了通报批评或其他组织处理的监察建议。
  四、完善行政效能综合评估体系。体系由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情况、完成专项工作情况、综合效果四大方面组成,涵盖了全区有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12项考核标准。由区监察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网络调查等方式掌握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情况并作出评估。
  五、严格对行政效能低下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工作不作为、不负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对工作效能不高、影响全区工作进度的3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扣发其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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