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坚持“六个加强”不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8-09-10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广州市黄埔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思想不松、声势不弱、机构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今年初召开的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区纪委第八届二次全会上,反复强调要加强统筹,积极稳妥,采取措施,深入治理,切实抓出成效;区治贿办坚持和完善联络员、工作例会等制度,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行业主管(监管)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落实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增加区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工委、民政局、质监局等单位一名领导为区治贿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区属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非公企业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治贿办有3名专职人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连续、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密切与宣传、组织、人事、党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上半年查处的两起社区党员干部利用工程建设进行商业贿赂的串案窝案,会同区检察院拍摄反商业贿赂专题教育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配合纪律教育月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制社区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中组织播放有关反商业贿赂内容的专题教育片、上法制教育课、发放书籍等形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效果。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研究制定了《黄埔区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并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定期编发《黄埔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通报》,加大工作指导和交流力度。同时,区治贿办采取电话催办、当面约谈、现场督办、听取汇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建章立制等各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加强案件查处。区纪委和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商业贿赂行为。今年1-7月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9宗18人,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其中,区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7件7人,涉案金额约900多万元。
  六是加强治本调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成立专题调研小组,重点对多发易发商业贿赂案件的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案发特点、规律及原因,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所谓的“潜规则”,研究对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行为。撰写的《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工程领域发生腐败问题的对策研究》和《加强案件查处力度促进转制社区廉政建设》两篇调研文章,被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编入《专题调研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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