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8-09-24   字体大小:

  为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诚信建设,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等违章行为,促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从2008年8月15起,广州市番禺区在公开招标工程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有意参加番禺区公开招标工程的投标企业,均可一次性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暂按投标企业经审核最高资质缴纳,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专门帐户统一代收,并由交易中心出具缴费证明材料。凡按规定缴纳年度保证金、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凭交易中心核发的缴费证明,可在广州交易中心参加番禺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投标。届满一年后,投标企业可凭年度保证金缴费证明材料办理有息退款或延期手续。试行年度保证金制度对于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有形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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