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务实管用见效,制定并印发《从化区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办法(试行)》,通过实化细化“十条措施”,将监督管理触角从工作时间延伸至“八小时以外”的“政德圈”“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全面筑牢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防线。
“十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二是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作为专题内容列入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程,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三是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谈话时应当了解谈话对象“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四是将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考察内容,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五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六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做到“凡提必核”。七是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巡察、述责述廉述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其他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八是运用明查暗访、投诉处理、问题曝光、查处问责、量化测评“五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四圈”行为的监督。九是设立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热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到党员领导干部居住地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或群众当中,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十是建立组织人事部门与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及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