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挂牌成立18家派出街道监察组,打通基层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0-23   字体大小:

 海珠区挂牌成立18家派出街道监察组

 打通基层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10月9日上午,海珠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琶洲街道监察组在琶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一楼挂牌成立,这是该区首家挂牌成立的派出监察组,也是该区实现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强有力举措,标志着该区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

海珠区监委挂牌以来,坚持先行先试,建立、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衔接制度机制,积极探索行使监察职权。省、市出台明确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意见后,该区纪委监委立足发挥区监委在全省首家挂牌成立的先锋作用,结合海珠特色和工作实际,高标准制定海珠区实施方案,经过综合考量,认真选定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所在地琶洲街道首家挂牌成立派出监察组,充分利用琶洲街道的创新优势和发案整改经验,为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解决基层监督难题提供解决方案。截至10月20日,海珠区18条街道派出监察组全部完成挂牌。

消除监察工作 “盲区”,执纪执法更有广度

派出街道监察组成立之后,扩大了监察对象的范围,凡今后属于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都是派出街道监察组的监察对象,非党员村社干部的监管漏洞将得到有效修复,权力的笼子将越织越密,基层非党员干部有权又“任性”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曾经游离在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之外的行使公权力的非党员村干部,须受到更强有力的监管。

明晰监察权责靶向精准,执纪执法更有力度

在派出街道监察组成立之前,基层履行监察职能制度缺少统一部署和明确依据,监察对象范围把握不准、监察职责界定不明的问题较明显,村社一级的基层监督工作较为薄弱。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海珠区监察对象从7532人扩大到25900人,扩充部分绝大多数属于基层人员,要把监察职能延伸到基层一线,就必须赋予镇街一级必要的监察权限。”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派出街道监察组成立后,将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运作模式。海珠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出台的《关于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派出监察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将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置,确保了基层监察干部能够依法依规履职。

“派出监察组加强了对街道、村社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的监察,强化了对街道、村居公职人员工作作风的监察,将有利于进一步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振南同志在派出琶洲监察组成立大会上提出。

锻造素质过硬监察队伍,执纪执法更有深度

首家挂牌成立街道监察组的琶洲街道下辖11个社区居委会、3个经济联社及23个经济社,基层监督面临监督对象多、工作人员少、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面对较繁重监督任务时,人员配备常常出现捉襟见肘的现象。

按照《海珠区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琶洲街道辖内各经济联社、社区党委设立工作已在推进开展,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也正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探索配备经济联社、社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琶洲街道党工委书记苏明庆在街道监察组挂牌成立大会时即表态,各经济联社、社区在条件成熟时将逐步设立纪委并主动配备纪检监察辅助人员。

除壮大监察队伍之外,海珠区纪委监委也在不断强化队伍的执纪执法能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密集组织4次大规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能,通过强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力度来培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通过开展日常纪律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和搭建内部监督体系等方式来锻造一支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

下一步,海珠区纪委监委将在建立健全派出监察组机构力量调配、工作融合等制度机制上持续发力,保持派出街道监察组与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信息交流畅通,打造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巡察、派驻“四位一体”全联动、大协同的基层监督执纪新格局。(海珠区 雷九零)

 

经办人:黎春蕾 89088058  签发人:聂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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