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出“四招”
来源:番禺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9   字体大小:

  为从严从实纠治问题积弊,推动整改落地见效,2018年以来,番禺区委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加强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位推动抓重点。区委坚决承担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先后8次研究巡察工作,区委书记作为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巡察工作,对巡察报告逐个问题进行研究,点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和工作要求;区委巡察机构将点出的30个问题移送分管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被巡察单位跟进办理,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日常监督强推进。从第五轮巡察开始,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将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在“常”和“长”上下功夫,见人见事见细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画像”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生态状况;组织谈心谈话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认识问题,认真抓好整改;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建章立制压责任。制定出台《中共番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在推动巡察整改中的工作职责,将工作要求上升为制度约束。压实“双责任”,主体责任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双反馈”,领导小组参加巡察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做实“三通报”,即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相关巡察情况。

  对账销号查实效。列出被巡察单位整改期满需上报的工作成绩清单,2个月后按照清单内容进行交账,区委巡察办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2018年以来,区委巡察机构通过第三、第四、第五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530个,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550余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92项,清退违规发放款项155.7338万元,追责问责5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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