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利,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发现有关单位、部门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反映或举报。
一、监督举报内容
1.中秋、国庆节前节后工作日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是否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要求;
2.执行红包礼金禁止性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月饼、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月饼(按有关规定标准向干部职工发放月饼和向困难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贫困帮扶对象发放节日慰问品除外)等节日礼物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储值卡、电子礼品卡等问题;
3.“三公”经费管理支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打高尔夫球等问题;
5.操办婚丧喜庆情况,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使用公款、公车、公物等问题;
6.津贴补贴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等问题;
7.财经制度和群众纪律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向下属单位、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接待费用,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广州市法政路市纪委监委 邮政编码:510046
来访请到: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二横道3号
举报电话:020-12388
网上举报:http://www.12388.gov.cn
微信举报:关注“廉洁广州”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方“廉洁热线”中的“我要举报”
中共广州市纪委办公厅 广州市监委办公厅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