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0-31   字体大小: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集中选调干部10名,其中:纪检监察岗5名,综合业务岗5名。

  二、选调条件

  (一)人选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并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工作满3年。

  3.职务层次为正科级及以下、科员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备与拟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以及能够胜任拟选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

  (二)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有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聘用制公务员合同规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具有一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2.具有纪检、司法、审计、财务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专业资格。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具体网址为:http://www.hrssgz.gov.cn)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市纪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选调人数的1∶5以上(即纪检监察岗、综合业务岗职位报名人数分别应达到25名以上)。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打印准考证。

  11月14日至17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11月18日,统一在广州市区内组织。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后5至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由市纪委组织部对人选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统一在广州市区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现职务级别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七)综合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由市纪委组织部开展综合考察,具体程序包括:

  1.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查;

  2.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审查材料;

  3.组织体检。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录用。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纪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选调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本次报考人员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五)咨询电话:020—83103852。

  监督电话:020—83103820。

  广州市纪委监委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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