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组”联动这样为监督赋能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22-04-01   字体大小:

  翻开字典,“联动”一词的解释是:“若干个相关联的事物,一个运动或变化时,其他的也跟着运动或变化。”而“室组”联动监督,顾名思义,主角是相关联的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合作方式开展监督。近年来,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基础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开展了一系列联动监督实践。

  潮平岸阔,发荣滋长——联动形式丰富多样

  传达领导批示精神、请示报告工作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共同研讨问题方案……在纪检监察系统中,最常见的联动形式就是一室与一组的互动。

  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监察组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指导下,共同研究对人社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套取农村养老金问题重要批示情况的监督工作;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向第二监督检查室报告“天价茶”整治工作进展;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舆情反映集中的长江沿线废矿物油违规处置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向第二监督检查室报送调研报告并推动整改……

  不止于一室一组,多室一组的联动也被普遍应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中,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监督检查室加强协作,每天向两个室报送最新疫情信息,两个室也第一时间将委领导指示批示传达给纪检监察组,指导其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

  而实践中,还有不少涉及多个部门或地方的“国之大者”,需要多室一组、一室多组、多室多组、室组地多方参与才能顺利推进。

  北京冬奥会监督工作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委机关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北京市纪委监委、河北省纪委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等12家派驻机构,建立起分工协作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各监督单位及时报送监督重点领域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查整治中,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将部际协调机制认定的241个顶风违建别墅项目问题线索报送至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利用系统优势向22个省区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交办问题线索,并会同第五至第十一监督检查室加强审核调度,督促各地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的统筹协调下,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密切配合,顺利查办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严重违纪违法案。

  不难看出,实践中既有“室组”联动监督,也有“室组地”联合办案;既有纵向的“上下串联”,也有纵横兼顾的“串并联结合”;既有由上而下督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也有从下到上发现问题请示报告推动解决。“室组”联动监督已形成态势强劲的良性互动,正朝着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方向扎实迈进。

  固本强基,规矩方圆——体制机制日臻完善

  先联而后动。蓬勃向前发展的联动背后,是不断健全的体制机制在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体制决定机制,健全体制是稳步探索机制的前提。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明确建立起由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从顶层设计上将直接领导压实、细化,派驻机构与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处于同一领导指导下,更有利于以上率下抓联动、带系统。

  机制同样反作用于体制,以保障体制有效运转。“对重要事项和特殊事项,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这是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为贯彻落实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而制定的报告规程内容。同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指导督促下,驻科技部、驻中国科学院、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纪检监察组还专门印发了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专题会商工作规程,对专题会商人员、议程等方面进行规范,分管委领导、联系室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专题会商会议给予具体指导,室、组协同提升专题会商质效、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各项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为我们与室的联系提供了规范化的制度支撑,有情况随时汇报,沟通越来越便利顺畅。”采访中,各派驻机构同志均由衷感慨。事实上,除了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推进专题会商,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也建立了共同分析研判政治生态、联合开展巡视整改监督、运用纪检监察建议、问题线索移交、专题座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抓常抓长。

  尽管联动方式方法因监督内容性质不同而灵活多样,但在实践探索中,总体上形成了“调研明确监督重点、会商分析问题情况、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共同运用监督成果”的专项监督模式。以科研管理领域有关弊端问题专项监督为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与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情况,督促科技部党组开展两轮调研,实现部党组查找的问题与“室组”联动调研发现的问题铆合印证;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与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加强沟通,及时传达委领导指示和委机关要求,以约谈、专题会商为抓手,合力促使科技部党组统一思想认识,从而顺利推进专项整治,强化对科研管理领域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以主动促联动。如何让已有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作用?这与室、组等联动方的主观能动性有着很大关系。“监督检查室不能只当决策部署的‘二传手’,联动既要靠体制机制来规范,更需要理顺关系、找准定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各监督主体积极主动“站高一格,前进半步”,才能更快打通联系关节,畅通“血液循环”,实现联动监督由“物理结合”向“化学反应”转变。

  孤举难起,众行易趋——监督效果愈发凸显

  联动监督实践丰富多彩,成效更凸显在方方面面。对此,亲身参与其中的许多纪检监察干部都深有感触。

  “现在,派驻监督的站位更高、底气更足、重点更清,切实提升了政治性权威性精准性实效性。”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三室主任崔建辉认为,联动强化了“派”的权威,也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搭建了一个平台,把室与组两部分优势衔接起来。

  一方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室的政治站位高、视野广、协调能力强;另一方面,派驻机构身处“四项监督”汇聚点,了解掌握驻在部门或行业系统的政治生态、权力运行及廉洁风险,便于发挥“驻”的优势。有了联动支持,派驻机构说话做事“腰杆硬了”、监督力度增强了,委机关相关室也可借派驻“探头”抵近监督的优势和力量把“监督保障执行”有效落到实处,双方资源优势互补,真正攥指成拳增强合力。

  形成监督合力既是“室组”联动的成效,更是进一步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的基础,最终实现的是“1+1>2”的效果。

  有力强化了政治监督。“联动各方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保障‘国之大者’落地见效。”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郑立东表示,纪检监察系统的高效联动,有利于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下,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紧盯党中央关于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促驻在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促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印发建立沿黄河流域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意见,并督促各省(区)就贯彻落实协调机制作出了有益探索,形成全流域、跨区域合作。

  压紧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聚焦权力运行加强“室组”联动监督,有利于全面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21年,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结合查处2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认真剖析案件原因,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报告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过问打探项目审批的廉政风险情况,双方共同分析成因、研究对策,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提出建议,推动出台了《过问打探工作事项记录管理规定》,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共同组织部分派驻机构召开会议,要求推动被监督单位学习借鉴该做法。在委机关组织推动下,驻最高法、驻最高检、驻公安部、驻国家安全部、驻司法部等纪检监察组聚焦司法权力运行加强调研检查,深入推进政法系统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有效发挥了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借助联动监督合力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

  围绕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重点任务,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汇报,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日常监督,通过专题会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向国家医保局党组提出21条具体建议,督促国家医保局与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

  上下同欲者胜。实践证明,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等监督主体只要紧密联动、桴鼓相应,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实现情况互通、力量互补、工作互助,就能更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有效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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