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正风肃纪巡礼④】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首次破千件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首次破千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快办案节奏,去年全市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29.4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72件1081人,首次超过一千件,分别同比上升13.4%和13.0%。其中,要案169件169人,市管干部30件30人;结案9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1人。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纪委获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加快转变纪律审查方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去年,全市平均办案周期为78天,较前年同期缩短了29.4天。

  查处要案数169件169人

  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466件(次),同比下降26.2%;核查2171件,实名举报核查率达100%;立案1072件1081人,首次超过一千件,分别同比上升13.4%和13.0%。其中,要案169件169人,市管干部30件30人;结案982件,同比上升13.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1人,同比上升12.6%。

  “去年查办案件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过千件”,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打“老虎”、拍“苍蝇”,既查处了从化区原区委书记黄河鸿、番禺区原区长楼旭逵以及广日集团、市轻工工贸集团系列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又重点查处了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典型的如广州咪表停车经营管理中的腐败案。

  协助中央纪委和有关省区市纪委来穗办案728批1531人(次)。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全市共排查线索1960条,重大线索556条,初核线索1399条,立案7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3人。

  为1279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改进纪律审查方式。转变执纪理念,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极少数”转向“管大多数”。坚持“三个区分”,强化查实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挽救干部也是成绩的观念,为1279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改进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函询、诫勉范围,探索实践“四种形态”。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826件,谈话函询372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655人,党纪重处分52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30人。

  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近30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盯树木”管极少数人向“看森林”管大多数人转变,去年,给予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39人,占立案人数56.9%,移送司法机关125人,占立案人数的13.2%。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加快办案节奏,突出快查快结。去年,全市平均办案周期为78天,较前年同期缩短了29.4天。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调查时间递减的背后,体现的是纪律审查理念的转变,努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再查贪大求全,更加注重综合效果”。

  目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划分为7个协作区,组织统筹全市纪律审查工作。去年各协作区立案数和结案数分别上升9.3%和8.9%。

  广州还成立市追逃办,统筹检察、公安等机关推进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已追回外逃人员50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8名,中央百名“红通”人员1名,追回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3.6亿元。(穗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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