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

  广州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广州市各级纪委及派驻(出)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努力在配合党委(党组)细化责任清单、推动履职担责、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为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服务促进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细化清单,引领责任落实。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靶向不明、任务不清问题,市纪委协助市委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1+2”制度文件。“1”即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2”即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指导意见和强化责任追究工作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共32项责任清单,提出落实“两个责任”的14项具体措施,并对“两个责任”责任追究特别是“一案双查”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同时,选取天河区、市交委、广州地铁集团等7个单位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为全市提供示范借鉴。

  各区纪委和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参照市纪委的做法,积极主动配合党委(党组)明确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如越秀区纪委在协助区委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配套制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报告制度、“签字背书”制度、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三述”活动实施意见,形成了“2+5”的制度体系。荔湾区纪委在协助区委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任务新精神,适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同时结合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的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建立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整改清单,形成“常规清单”、“动态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南沙区纪委协助区委制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主体责任清单,使党委和纪委职责分明、权责对等、工作互补,形成区委自觉主动、区纪委积极推动、区纪委与基层党委有效联动的“三动机制”。开发区纪工委协助区党工委制定《广州开发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工作方案》,明确区党工委负责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开展专题活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书面报告、开展检查考核以及开展谈心谈话等七项责任,初步建立起主体责任保障机制。派驻市中院纪检组出台八个司法特色鲜明、责任范围广泛、责任倒查严厉、考核标准明晰的责任清单,将班子建设、司法建设、司法业务、司法作风、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要求纳入责任范围,凸显法院的审判职责要求和岗位特色。其他各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组也分别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主体责任清单,督促抓好落实。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压力传导。针对主体责任落实层层衰减、“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等问题,市纪委着力加强压力传导机制建设。突出关键少数。制定实施《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强调市委在约谈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细化13个方面的问责情形,提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2种约谈方式。对落实主体责任不严格、不到位、不完善问题的一把手,及时开展约谈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把担子扛在肩上。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已约谈11名区、市直部门和市管国企党政一把手;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已约谈25名下级党政一把手,收到“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用好“三述”平台。组织开展区、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三述”并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工作,继续开展各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书面述责述廉述德工作。今年“三述”工作首次有两位市委常委参加。擦亮巡察利剑。聚焦政治巡察定位,率先开展市委巡察工作,持续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目前已完成对市教育局、市交委、市环保局、市民防办和广州医科大学等5个单位的首轮巡察及对白云、花都等7个区下辖35个镇换届风气的专项巡察。各巡察组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有效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

  各区纪委和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在解决责任向下传导工作方面各有特色。如天河区纪委建立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展示平台,组织25个村改制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及其班子成员共299人分别向党员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进行“三述”,并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村公司班子及成员综合评价、年度薪酬评定的依据之一。花都区纪委在全市率先成立巡察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对4个区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6个镇换届风气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黄埔区纪委制定实施《黄埔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形成“区领导带头谈、区属单位一把手学着谈”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带动全区谈话提醒的深入开展。海珠区纪委通过三年时间完成了所有街道及重点区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三述”工作,引导街道逐步建立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街道党组织“三述”工作机制。番禺区纪委把农村专项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抓手,通过开展专项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村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增城区纪委在抓好区镇两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推动主体责任向村党支部延伸,全面推广“民主商议、一事一议”制度,加大村民民主议事厅建设。派驻市交委纪检组不断拓展签字背书领域,无论制定行政审批制度、审议重大决策事项,还是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都需要进行廉洁性评估并制定防控措施,同时由分管领导、处室领导、经办人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工作留痕、问责有据、责任到人。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制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巡检工作方案,对局18个直属单位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践行“四种形态”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式的调研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的贯彻意见》,对各基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及党组成员,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并督促纠正。

  三是规范指引,增强工作实效。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出现的不会、不善履责等问题,市纪委及时制定实施《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指引》,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开展谈话提醒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对内建立谈话提醒工作内部分工合作机制,对外协调推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严格用好谈话提醒结果,不断增强谈话提醒工作合力。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2778人次,营造了挺纪在前、全面从严的良好氛围。同时,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紧盯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教育引导、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基层治腐、改革创新等5个维度提出18项具体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

  各区纪委和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按照市纪委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力求取得实效。如海珠区纪委引入科技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在线监督,实时在线监督24个部门及18个街道城管执法队的权力行使全过程;将“三资”交易监管平台数据纳入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监察,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个别经济联社在召开经济总结会议期间使用集体资金到外地旅游,部分人员使用集体资金到娱乐场所消费等违纪问题,7名党员被立案处理。黄埔区纪委推进新黄埔的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全面融合工作,增加农村小额建设工程交易试点内容,强化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自平台建立以来,监督交易2512宗,合同交易金额51.66亿元。南沙区纪委结合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实际,协助区委制定《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大力支持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探索建立贯彻“三个区分”容错纠错机制,做到既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又鼓励南沙干部在新区、自贸区建设中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从化区纪委首创“仁里集”智能平台,借助现代互联网技术,以农村基层治理大数据库为支撑,将村务、财务、党务公开以及“三资”监管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融入“仁里集”云治理智能平台,实时掌握镇(街)基层治理数据,有效监督镇(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持续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发挥在线监督效能。截至今年9月30日,34家市管企业向电子监察系统报送重大事项决策1714条,重要干部任免454条,重要项目安排253条,大额资金使用220条。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建立《广州市环保局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过问环保审批和环保行政处罚登记制度》,开全省环保系统之先河,创新环保管理和领导干部监督机制。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组创新推行审计回访、组建特邀审计员队伍、案件线索移送前置审核及“函访询廉、巡访查廉、走访商廉、回访评廉、随访听廉”等监督工作新举措,着力促进审计机关廉洁审计。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及局属中职学校100%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公开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情况,有效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推进医务监督具体化,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医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医务监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在全国率先成立慈善监督委员会,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对民政业务的监督,不断完善民政业务信息平台,提高民政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透明度。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推动市各民主党派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推动民主党派内部纪律监督常态化。

  四是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虚化空转、无法落地生根等问题,市纪委多层次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力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加强检查考核。把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对在年底考核中评价结果排名最后的区和市直单位,由市委书记约谈其党委主要负责人。强化工作督导。制定实施《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推进基层作风建设督导工作方案》,对各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的作风建设日常工作、信访查“否”问题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作风问题查“否”件要求各区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组长签字背书,持续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对“为官不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意见》,对包括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加大问责力度。2014年以来,全市共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64名领导干部和9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不断释放越往后问责越严的信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各区纪委和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加大问责力度,注重结果运用,以考责追责促履责担责。如,海珠区纪委对76个区属党(工)委、纪(工)委班子和118名主要负责人2015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其中3个班子被评为差,1名主要负责人被评为不称职。白云区纪委2015年底首次全覆盖对全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区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并由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对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花都区纪委制定《花都区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结合区情实际出台《花都区整治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为官不为”问责机制,倒逼各级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派驻市城市更新局纪检组针对个别局属单位存在行政管理不严、财务制度缺失、干部任用不规范、作风建设偏软等问题,对局属单位开展全面调研,督促开展全面整改。派驻市林业和园林局纪检组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局属单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从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对1个直属单位内部管理松弛问题进行问责,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在委办公会议上作深刻检查;对1个直属单位编制经费预算过大问题进行全委通报,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坚持严肃执纪严厉查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市环保宣教中心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主责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管党治党的主责意识普遍增强,以往“考虑发展多,顾及党建少”、“重业务、轻党建”的片面思想逐步得以纠正,“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严重渎职”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这是主体责任逐步落实的重要体现。

  二是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通过协助市委率先出台“1+2”制度文件,创建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开展一把手约谈、推进市委巡察、实现派驻全覆盖、加大问责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形成了明责、履责、考责、问责为闭环的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支撑更加厚实。

  三是责任落实实效彰显。今年1-9月,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2778人次;全市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631条,线索总量、线索初核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等四项主要指标在全省都排名第一。此外,市委首轮巡察反映的大多数是重业务、轻党建,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而涉及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违纪违法的线索相对较少。这些实效反映了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并逐步落地生根的现状与趋势。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这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把运用好党内监督措施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衡量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指标,在拓展领域、创新方法上努力取得新突破。

  结合广州实际,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四个方面”的基本经验。明确基本定位,始终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执纪和问责切实把监督落到实处;明确基本方向,既要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也要抓住“党支部”这个重要基础;明确基本要求,把及时告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什么、履行主体责任应该干什么、不履行主体责任后果有什么,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基本路径;明确基本方法,继续用好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书面“三述”、一把手约谈、市委巡察、责任制考核等已有的方式方法,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借力信息科技。按照全省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交流会的部署要求,抓紧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指标体系和评估系统的设计,明年1月份启动运行。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一案双查”成为常态。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树立正确问责导向。抓好结果运用,以问责促履责强担责。

浏览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