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3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抓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的第二天,我院党委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杜丽霞同志传达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关于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程武向我院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意见的讲话精神。随后,我院党委于3月2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认真反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前,再次进行认真学习。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反思,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从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新官不理旧帐的思想,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

  (二)强化领导抓落实。我院党委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伍第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张连绪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徐小锋任副组长,其它院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学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集中整改两个月间,共召开院党委会议7次、院长办公会5次、各类专题工作会议8次,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涉及巡察整改事项达51项。

  (三)问题导向抓落实。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以及提出的“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我院党委认真梳理问题五个方面、16大类、42个问题,提出93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3月24日,我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方案》经市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后以学院党委文件正式印发学院各部门组织实施。通过认真整改,9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的84项,占比90%,基本完成的8项,正在整改的1项。

  (四)压实责任抓落实。学院党委书记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学院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学院党委书记伍第政同志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级级传导压力、层层推进落实,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学院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完善机制抓落实。我院在落实巡察整改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目的,着力聚焦党的建设这一根本途径,着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根本保证,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和完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整改期间,建立和完善制度59项,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巩固和发展整改成果。

  二、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原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职不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政主要领导不团结,主体责任变味走样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教育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我院严格贯彻执行。整改期间,我院党委除先后召开一次巡察专题学习会和一次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外,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4次,认真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是3月24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吸取前任领导班子不团结、搞派系给学院建设造成恶劣影响的沉重教训,以此强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团结、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党委班子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

  三是抓紧筹备召开学院第二次党代会。3月14日,学院党委会就筹备召开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原则通过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安排,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开展有关筹备工作。

  四是通过修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沟通机制。整改期间,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明显增加,经常就学院发展问题和一些重大工作进行沟通,探讨想法,交换意见,切实做到了重要事项必须沟通,日常工作经常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五是修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学院重大活动安排、大额度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事项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决策。

  六是建立了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向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报告,邀请纪检组有关同志与会监督指导的机制,并严格执行。

  七是通过修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明确并落实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基建,明确并落实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等有关规定。

  八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依据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学院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我院党委书记主要权限10项内容,院长主要权限14项内容。

  九是建立健全学院党委每年以适当方式听取学院党代表的意见,接受党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的积极作用。认真听取学院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意见,发挥他们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机制。

  十是通过修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委每年向学院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报告工作、院长每学期向学院党委会报告1至2次行政工作、院长每学年至少向学院教代会报告1次行政工作等机制。4月20日下午,学院院长在院党委会上向党委汇报了年度学院行政工作,并向党委阐述了今年学院作为省示范校建设验收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以及教学管理工作改革的设想。4月22日上午学院院长在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院长工作报告并接受代表的审议。

  十一是建立健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务虚会议制度》。今后,通过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将有利于加强学院党政领导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有利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提高学院党委的决策水平和驾驭学院发展全局的能力。

  十二是建立健全了《中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每年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按规定向市委述责述廉述德的要求。

  2.针对原领导班子成员不讲党性讲派性,严重损害了学院政治生态的问题。

  一是3月24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吸取前任领导班子不团结、搞派系给学院建设造成恶劣影响的沉重教训,牢固树立团结、责任、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集体领导。

  二是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坚持问政问计问需于民,学院重大制度、重大决策出台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办学。3月23日、29日、31日和4月20日,学院院长带领教务处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学院社区教育建设工作,食品系、艺术系和城建系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听取系部一线教师、专业带头人、系主任对专业发展和学院教学改革的意见,现场解决他们工作中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为下一步教学机构的调整做深入的调研、听取意见。

  三是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办理,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立案的26件提案已全部办结。

  四是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送温暖,加快推进“教工之家”、“母婴喂养室”建设,为全院教职工落实《广州市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学院工会组织成立了教工合唱团、摄影协会,以及各种体育运动队等团队,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春游、登山等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是启动学院2017年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4月12日,学院召开了2017年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启动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晋升工作,目前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中。通过本次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将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学院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认真落实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学院重大工作及发展情况等通过学院校园网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学院OA、有关会议等各种方式及时向教职工通报,保证学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透明,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是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重视高层次人才对学院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创新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学院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招聘方案和公告4月底已报广州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待上级部门审核后进行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

  八是对去年印发的《学院引进人才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根据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同时,对学院人才引进补贴审核工作小组成员作了调整。

  九是积极营造尊重、关心、支持高层次人才的环境和氛围,加强主动为人才服务的意识和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针对执行党内法规不严格,把民主集中制当儿戏问题。

  一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吸取前任领导班子执行党内法规不严格,把民主集中制当儿戏的沉重教训,严格落实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广州市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和行政议事和决策机制,准确界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各自职责,切实解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三是依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章程》,梳理、完善学院现有管理制度,废止了134份已过期的旧文件,重新修订了43份文件。逐步健全规范科学、运行有效的学院制度体系,提升我院治理能力和治校办学水平。

  4.针对领导管理不作为,教学设施设备和学生住宿环境陈旧破损问题。

  一是根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动情况,3月24日,经院党委会研究,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进行调整界定,强化领导责任和担当意识,确保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任期中期和任期届满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作述职报告,接受民主测评和上级考核的机制。

  三是合理统筹现有资源,做好校园建设规划,推进节约型校园和绿色校园建设工作。完成南北校区课室桌椅更新、海珠校区道路维修及绿化、用电节能系统建设、以及配送电设备更新等项目,同时,积极推进今年计划安排的实训室、建筑物天面、学生宿舍、食堂、网球场、程控楼等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了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和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着手筹划2018年建设项目,拟对南校区2、3、4栋学生宿舍、海珠校区1、3、8栋学生宿舍、北校区1、6、7栋学生宿舍进行整体维修;对南校区南北教学楼、北校区一教等进行整体维修改造;对南北校区电房、南校区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按照花园式校园要求进行校园设计和改造(包括南校区风雨连廊建设);建设各校区多功能文化餐厅,改善用餐、休闲和活动环境;对南校区“麓湖论坛”相关配套设施维修和改造;对各校区实验室和其他校园环境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和规划。

  四是关注师生的合理利益诉求,抓紧落实办理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已立案的提案,截至3月底,立案的26件提案全部办结。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的建设不重视,党建工作缺项多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理论学习工作要点等系列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增强计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学院二级部门党政负责人党建责任清单》等制度,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学院二级部门党政负责人党建责任。

  三是建立并实施《中共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意见》,将院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度化,以此推进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属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开展师生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3月24日,学院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全院师生党员在工作时间和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时,都要统一佩戴党徽,表明党员身份,以此强化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

  五是修订完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细则》等学院党建系列工作制度,并准备汇编成册。

  六是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制定《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以此规范和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

  七是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组织2017年我院党建“书记项目”选题和申报工作。确定“‘教师为根、学生为本’的师生互动党建育人途径”为2017年学院党委书记党建“书记项目”并上报,目前项目在推进中。

  八是优化党委工作部门设置,调整学院党委工作部门,将组织、宣传、统战等职能从原归口一个大党办分离出来,设立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另成立机关党总支,以此加强学院党建工作力量。

  九是建立健全每学期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机制,制定提交党委会研究的党建工作目录。

  十是重视和加强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制定2017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计划性和实效性。

  十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学院2017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十二是学院党委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经常性研究、部署、推进党建工作。整改期间我院共召开了7次党委会,讨论研究有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议题达46项之多。

  2.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学院党委班子每名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有的班子成员还参加分管和联系部门的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

  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台账记录,学院各党支部统一采用市教育局系统专用支部记录本。

  三是建立健全《学院党委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每名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至少联系一至两个教学单位党总支,以此加大对教学系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帮带,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四是对机关党组织和离退休党组织的设置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目前已计划增设学院机关党总支。

  五是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机制,对今年学院党员干部教职工思想状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加强改进。

  六是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此项工作已纳入今年我院党建年度工作计划。现根据我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正着手制定和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同时,我院组织对学院各党组织开展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

  七是组织完成学院7个离退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离退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八是为学院各党总支、支部购买《党务工作手册》,5月11日组织一次全院性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3.针对选人用人不严格,“小圈子”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开展学院2017年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并结合学院机构调整变动着手进行中层调整配备的调研。

  二是认真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和人才引进管理制度,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按要求完成我院2016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着手做好迎接市委组织部对我院2015、2016年度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中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党管人才工作,党委会审定通过院长办公会提交的学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三是修订了《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学院经费审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重新梳理了“日常报销程序”等工作业务流程。财务处针对部门新进人员较多的情况,着重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并要求全体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人事晋升工作有关规定,启动学院2017年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人事晋升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晋升的条件,健全和完善岗位晋升制度及竞争激励机制。3月24日党委会议审议并通过院长办公会提交的《学院2017年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方案》,4月12日,学院召开了2017年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实施。

  五是为进一步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着手修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缺位,违法违纪问题屡屡发生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

  一是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基本清单》《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4月21日,学院党委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院党委与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在去年底我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基础上,纪委办公室于4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活动和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穗城院纪字〔2017〕14号),组织对去年全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洞补缺。同时,纪委办于4月14日发布《关于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穗城院纪字〔2017〕15号),组织开展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以此强化对干部人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健全并落实基建、采购、组织人事等领域的管理制度。

  三是学院纪委办公室于4月18日与院属10个职能部门党政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抓牢抓实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是根据市纪委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我院的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年度工作要点,并于4月中旬印发全院贯彻执行。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纪委办(监察审计室)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帮带工作台账。

  二是加强纪委办网站建设,在纪委办网站增设家风专栏,在纪委办学院内网部门通知增设“四风”问题“曝光台”,同时,在学院广园南校区(总部)8号楼一楼设立警示教育宣传栏。

  三是加强谈话提醒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党委会审定通过《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谈话提醒工作意见》。整改期间共对11名中层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11名2016年度新提拔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集体谈话。

  四是学院纪委办公室自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后对食品系原主任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立案报告、审理报告,经党委会同意对其进行党纪处分,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对其进行行政处分;根据学院纪委部署,5月上旬,全院各支部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支部纪检委员、党员进行廉政法规专题学习。

  五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制定《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六是着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出国(出境)、评功评奖评先等廉政审查工作制度,相关制度正在草拟中。

  七是制定《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向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提前报告“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工作联系制度(试行)》,规定在每年6月中旬、l2月中旬前由党办与纪委办向派驻纪检组分别报送上半年与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监督责任情况。

  八是加大对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参加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观看,并形成情况报告。着手草拟规范举报线索的处置和查案程序及流程图。

  3.针对不重视加强警示教育问题。

  一是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及时跟进、加紧办理、抓好落实。

  二是对我院近年来发生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形成我院近年多起受贿案件剖析报告,并要求相关系部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提交部门案件剖析。将近期结案的我院食品系原主任的刑事判决书和党政纪处分在警示教育宣传栏中贴出,进行警示教育。

  (四)关于从严治党不力,有禁不止、有错不纠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院存在涉嫌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出国(境)和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副处级以上人员的出国(境)证照管理,修订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下发《关于上缴因私出国(境)证照的补充通知》,并结合填报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重申了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有关要求。

  二是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于4月底前组织完成了全院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填报、汇总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等上级有关部门对涉嫌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进行查处。

  2.针对学院存在涉嫌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公款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学院纪委办公室于4月18日对财务处党政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纪委办公室于5月4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廉政法规学习的通知》要求各支部党政领导班子、支部纪检委员、党员进行廉政法规学习。

  二是4月份组织对全院74名中层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暂未发现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

  三是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初步草拟了我院实施办法,以此规范我院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3、针对学院存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现金补贴等问题。

  一是结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务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对我院现金报销数据进行认真分析,针对违规现金报销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下发关于重申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的通知,要求学院各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公务卡结算。

  二是根据广州市审计局审计决定关于我院挪用专项资金发放补贴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我院有关人员违规领取的补贴20500元予以追回并上缴市财政。

  4.针对学院存在涉嫌贪污公款,存在套取、挪用、挥霍、虚列、滥发津补贴等系列问题。

  一是针对我院35名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着手认真核查。将根据核查结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建立和完善有关内控制度,制定了《内部控制建设方案》《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了《学院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相关的管理制度。4月14日下发《关于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穗城院纪字〔2017〕15号),组织开展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接下来,学院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或修订相关制度;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推广使用主管局建立的涵盖下属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

  三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奖金工资补贴的各项政策,对整改期间发放的各项津贴补贴都认真审核,杜绝利用公用经费发放奖金、补贴、福利等现象,杜绝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和节日补贴。

  四是启动并开展以网上竞价方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学院2014-2017年示范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2012-2016年科研与教研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2010-2011年考察调研与会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是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涉嫌贪污公款行为进行查处。

  5.针对学院存在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较大权力寻租问题。

  一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出租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账、卡,规范物业档案管理。

  二是规范学院物业、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程序和手续,充分做好学院现有物业、资产使用方案及论证工作,对经批准拟出租资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资产对外出租程序和手续办理。对课室、礼堂、会议室及其他物业的出租需求严格把关,违反国家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三是加强合同的签定、执行和到期的管理,3月中旬组织对全院各部门合作项目、签订合同(包括合作办学、招投标项目、在建工程、物业出租等等)的摸查清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对续签、新签合同严格把关,保证合同中涉及财务管理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学院的相关制度。

  四是建立完善资产出租台账,建设出租物业管理系统,实现出租物业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出租物业管理责任制,强化出租物业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杜绝瞒报出租物业、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出租物业行为,定期不定期检查出租物业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嫌重点违规违纪事项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汇报。

  五是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涉嫌权力寻租行为进行查处。

  (五)关于落实市委决策不力,扶贫合作经营项目未实际开展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从化市良口镇米埗村两委协商沟通,拟从2017年开始停止每年支付给米埗村8万元“合作帮扶项目收益款”。2017年3月31日,我院扶贫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赴与从化市良口镇米埗村与该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友好协商,就2012年5月24日双方签署的《扶贫合作项目备忘》终止一事进行了达成一致意见,原《扶贫合作项目备忘》合作期限为8年,甲方已经履约6年,从2017年起甲乙双方终止《扶贫合作项目备忘》,原定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终止。

  二是加强学院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3月14日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明确并落实学院党委书记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调整学院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力量。

  三是制定《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时期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

  四是加强对学院扶贫重大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的论证,规范三年攻坚扶贫开发工作重大项目的审议程序,扶贫重大项目必须提交学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最后提交党委会研定。近两个月来,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扶贫重大事项共4项。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学院发展新局面

  我院党委清醒认识到,本次巡察整改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我院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坚持思想上不放松,整改力度不减弱,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院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主动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二)强化“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我院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我院教育教学全过程,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抓常抓细,不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我院党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已解决的矛盾问题反弹复发;对尚未完成正在进行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紧盯不放,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并一一销号。对具体问题及线索,加快进度,查清查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谈话的谈话、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充分运用巡察整改的成果,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四)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全面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上新的水平。我院党委将进一步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和动力,把这次巡察整改看作是我院涅磐重生、重新启程的重大契机,变压力为动力,通过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影响我院发展的问题,全院上下凝心聚力,甩掉包袱,轻装上阵,战胜困难,奋力推进学院改革创新,打好学院翻身仗,努力实现“一年整理,二年变样,三至四年翻身,五至十年建成一流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6383623;邮政信箱: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8号楼324室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编510405;电子邮箱jwb2010@gc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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