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树立好家风——广州市出台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指导意见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2-14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家教、家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近日,广州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领导干部把家风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全市推进家风建设提供科学指引和重要遵循。

  倡导良好家风 根植文化基因

  《指导意见》从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四个层面倡导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睦邻友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克己奉公,明礼守法、仁爱正义、助人为乐,自立自强、行端表正、尚廉知耻的良好家风,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传承“孝悌忠义礼义廉耻”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意见》从“以规立家、以身作则、从严治家”三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培树良好家风提出了明确要求,既对领导干部个人自觉订立家规、树立良好家风提出了要求,也对领导干部家属共同践行良好家风提出了要求。既强调形成思想共识,也强调家庭共同实践;既强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也强调家庭成员互相监督约束。有关要求和指引立足于实践,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严肃政治生活 促进家风建设

  《指导意见》指出,将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列举了多项具体措施。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家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会上查摆和会后整改;在评议党员干部时要就家风建设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谈心活动时,及时发现家风问题并纠正。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有家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指导意见》提出将家风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安排,邀请领导干部家属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等具体要求。这些具体的要求和措施,让各级党组织有了工作抓手,进一步将家风建设具体化。

  加强监督管理 防止为亲谋私

  《指导意见》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强化正风反腐方面,列明监督重点,着眼抓早抓小,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妥善处置家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信访举报、巡察监督、领导干部到社区报到、落实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责任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家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家风存在的一些问题,探索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等常态化监管机制,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廉政档案填报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核查结果的运用和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重点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资金管理、公共权力行使等领域的利益冲突问题,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私利等。

  深入调查研究 形成广泛共识

  家风建设并非私事,超九成领导干部认同。为研究出台该《指导意见》,市纪委专门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个别访谈、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挖掘良好家风的历史传承,初步梳理当前我市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现状,剖析当前家风败坏导致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教训,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若干建议。专题调研中,调研组向全市市管干部、处级干部代表发放了3000多份调查问卷进行实名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广州家风状况总体良好,92%的领导干部意识到家风建设并非私事,9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违纪违法与家风不正关系密切。《指导意见》出台前,市纪委在全市各单位、各层面广泛征求意见,得到大部分党员干部认同。(穗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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