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监察局

2010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监察局编制的2009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广州纪检监察网(http://www.gzjjj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监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103891。

一 概 述

  市监察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开展,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有序开展,将专项工作全局化落实

  通过有力的组织协调,将信息公开的要求渗入到各项公文办理和业务处理的过程中,使得信息公开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办公厅),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部署,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并且将每年的政务公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认真做好面向社会以及面向机关内部两方面的公开。其中,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固定信息长期面向社会公开,部门经常性、临时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部门动态信息及时公开。面向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包括:委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和选调等人事管理情况、本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本局干部职工较关心的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情况。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长期关注、跟踪。我局深刻领会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同时保持高度的严肃性和政治敏感性。坚持落实新闻发布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舆论,注意做到重大决策事项的预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坚决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凡可以公开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外,都严格按照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

  (二)强化责任,将公开工作制度化推行

  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包括《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市监察局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广州纪检监察网管理办法》、《广州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州市监察局对机关所属部门及工作人员有效投诉认定办法》等。通过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区分制度,定期做好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强化工作时效,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办理网上举报投诉和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动态信息以及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提供信息;三是落实监督考评,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政务公开投诉,有专门的监督评议机构和评议考核方案,每年通报广州纪检监察网站信息报送情况,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检查评议。

  (三)注重实效,将公开内容全方位展示

  在规范推行的基础上,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开展的方针,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电视电台等渠道开展信息公开,确保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做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齐全。规范编写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修订信息公开目录,确保要求公开的内容不缺不漏。公开的信息包括业务通报、工作规划、干部选调公告等,内容齐全,满足了社会的知情权。二是做到信息公开方式覆盖面广。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包括广州纪检监察网、内部办公系统、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以及广州日报、广州纪检监察信息等,涵盖了内外网络、电视以及传统平面媒体等,做到最大范围内的主动公开。三是做到信息公开查阅申请方便。广州纪检监察网提供信息查询功能,为市民查询资料、信息提供方便。同时,监督信箱和电话的开设,也为市民的公开申请提供保障。

  经统计,2009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99条、向媒体发送新闻通稿93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2次、编写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48期、在广州电视台播出《廉政前哨》节目13集、在广州电台播出"廉政启示"栏目50期、制作板报5期15版。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全年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包括:《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使用监察建议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区、县级市监察局及市直局以上有关单位监察室工作交流的制度》、《广州市行政效能检测点管理细则》、《广州市监察局政风行风督察员管理办法》、《广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广州市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等;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包括《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2009年广州市特邀监察员工作要点》等;属于工作总结类信息为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5%,包括《2008年广州市行政监察工作通报》、相关月份各区(县级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及市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绩效测评情况通报等;属于人事录用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包括《中共广州市纪委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公告》等;其余信息属本单位业务、工作动态类信息,共166条,占总体比例的83.4%,包括《广州市纪委公布三起问责事件》、《市纪委关于2009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关于全市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获奖情况的通报》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了我局有关的业务工作情况通报、计划总结类信息,以及接访公告和工作动态类信息。这些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对社会和公众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意义,主要有:一是及时公开有关情况,通报政府监察工作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机关干部责任意识;三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效果,引导、带动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四是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开阔了信访举报的渠道。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受理依申请事项。本局2009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宗。

四 咨询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从公开信息来源方面看,提供的部门较为集中,信息公开量不平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需要继续充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指引和分类需要改进等,亟需改进和完善。

  结合上年工作,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从三方面开展: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推行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涉及范围。目前,委局信息公开工作处于逐步推进阶段,各项制度和责任分工得到落实,这为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较好基础。下一步,委局机关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自觉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促进信息公开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广州纪检监察网管理办法》以及《市监察局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加强责任考核工作,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关注和处理好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平衡。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加强广州纪检监察网建设水平,加快对现有网站进行全面改版,改进信息公开栏目的指引和目录规范,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库,增加政民互动功能,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强化网站维护人员与信息提供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确保主动公开的实效性。加大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力度,提高信息采用率,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七 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9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9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7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0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0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2,367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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