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掀起强劲反腐风暴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1-05-09   字体大小: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中央苏区中心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中央苏区辖有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闽赣省苏维埃政府3个省级政权。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不是建立在与世隔绝的真空中,而是建立在四周白色政权的包围中,处在旧思想、旧风俗、旧势力的侵蚀迫害之中,因而铺张浪费、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在一些苏维埃政府中时有出现。这些消极腐化现象虽是个别现象,但严重危害了苏维埃政府以及广大干部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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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贪污。二是随意开支,浪费严重。三是挪用公款,营私经商。四是生活腐化。五是官僚作风,强迫命令。

  鉴于此,毛泽东、张闻天、项英、何叔衡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领导人下决心刹住中央苏区内出现的这股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歪风。1933年初从上海迁入中央苏区的中共中央临时中央局于是年9月17日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议指出:“为要防止党内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不遵守党的决议及官僚腐化等情弊发生,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各省县于最近召集的省县级党代表大会时选举省县级的监察委员,成立各省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央这一决议,自1933年冬起,中央苏区所辖各省、县先后选举成立了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区委及以下组织,未单独成立监察委员会,党纪的教育和执行仍由区委或总支、支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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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决议的规定,中央党务委员会及省、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维护无产阶级政党铁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督党章和党的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与官僚主义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坚决的斗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各地区建立起了一套新型的工农民主政权的监察机构。在中央苏区中心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该条例规定:自中央执行委员会到区执行委员会及城市苏维埃,设工农检察部或科的组织为各级政府的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受各该级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的指挥,同时受上一级工农检察机关的领导。从中央政府到区政府均称工农检察部,城市苏维埃则称工农检察科。会后,中央政府成立了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部长何叔衡;中央苏区各省、县、区成立了工农检察部。随着检察工作的深入,工农检察机构设置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

  中央苏区及其他苏区建立的一套以党和政府的专门监察机构为主体、专业性的监察部门和群众性的监察组织相结合的监察系统,在反对和清除党和政府机关中的贪污腐化、消极怠工、官僚主义以及其他不良现象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932年至1934年,以红都瑞金为中心的中央苏区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在毛泽东亲自指导下,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对贪污的量刑作了明确规定。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监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2年以下监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同时,对上述犯罪者还得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并追回其贪没之公款。对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对于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1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监禁。第26号训令的颁布对腐败分子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使苏区的反腐败斗争和严惩贪污分子的工作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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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5月9日,红都瑞金上空响起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的第一声惩治腐败分子的枪响,瑞金县九区叶坪村苏维埃主席谢步升被枪决,这是我党反腐败历史上执行枪决的第一个贪官,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检察机关查办的第一个贪污大案。谢步升家境贫穷,12岁时给地主打短工。1929年参加工农武装暴动,任云集暴动队队长。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这个官职虽然不大,但随着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在叶坪的建立,他的声望陡然增高,思想作风却逐渐蜕化变质。他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并私自贩运物资到白区出售,从中牟利;为了掠取钱财,秘密杀害干部和红军军医;生活腐化堕落,诱迫奸淫妇女。

  谢步升案在查办过程中曾遇到了一定的阻力,但时任瑞金县委书记的邓小平认为,这是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一桩腐败案,此风不刹,何以了得!我们苏维埃政权建立才几个月,有的干部就腐化堕落,贪赃枉法,这叫人民怎么相信我们的党,相信我们的政府?毛泽东知道这件事后指示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1932年5月5日,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进行公审判决,判处谢步升死刑。5月9日,谢步升被枪决。

  中央苏区在反腐败的同时,还大力倡导廉洁。毛泽东等苏区领导人带头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所有党政干部,从中央局负责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到省、县、区、乡的工作人员,大家都一样没有薪饷,每月只有少量通过节省伙食而省下来的生活费当作零用钱。毛泽东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与士兵一样住普通民房,每天也只有五分钱的伙食费。如今,在瑞金县革命博物馆里,展出有一本苏区时期的账本,毛边纸制作的财政部账本上记载:“7月18日,主席毛泽东一行四人住,照章交食宿费大洋一元八角……”

  在中央政府领导人的带头下,中央苏区各级政府、红军后方机关、企业、学校等工作人员和广大军民积极行动起来,厉行节约、力戒浪费。当时苏区流传有一首歌颂苏维埃政府的民谣:“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来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挑灯笼访贫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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