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说:公职人员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12   字体大小:

《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之“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篇
企业盛情邀约参加年会 公职人员能去吗

  案例问答

  基本情况:2022年,某区香港企业联合会发函邀请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参加该组织年会,经单位批准某处处长李某代表参加。年会以午餐会形式召开,李某致辞并参加就餐。次年,该联合会会员单位某科技创新企业在深圳上市,发函邀请该区商务局、工商联、金融工作局等单位派员参加,上述单位均派代表参加,除参与上市敲钟、致辞祝贺等环节,有关领导干部还应邀出席企业上市前夜举办的晚宴,同有关合作企业单位100余人在酒店用餐。

  执纪者说:公职人员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联系服务企业的职能单位干部可否参加企业商会举办的年会或上市活动?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参加企业、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联谊会、年会、团拜会等活动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实践中,履行联系服务企业的职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派员参加上述活动。案例中,李某系市工商联工作人员,我市香港企业较多,参加香港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年会是联系服务香港企业的正常公务,经单位批准可以参加。企业上市活动属于对地方和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开活动,商务局、工商联、金融工作局等涉企服务管理职能单位可以派员参加企业上市有关活动,并通过参与致辞祝贺、上市敲钟等体现对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2.联系服务企业的职能单位干部在出席年会或参加上市活动时能否参加聚餐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职人员在参加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时,原则上不参加宴请活动。案例中,上市前的晚宴是长期形成的商业和文化惯例,属于经批准可以参加的企业活动组成环节,主要目的并非宴请特定公职人员,也未对参加的公职人员搞特殊安排,故代表单位参加活动的处长李某等人在相关活动中就餐不属于明文禁止,也符合情理,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构成违纪。实践中,党政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有关活动邀请函涉及的日程安排对派出参会的代表、允许参加的环节等一并审批。对参与活动过程中因突发情况临时改变就餐安排的,应及时向单位反映或者说明,并不得在就餐中奢侈浪费、大吃大喝。

  相关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二十五条,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条,《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二十五条,广州市《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参与直播带货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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