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转前“充电”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12-14   字体大小:

  12月11日下午18时许,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研究室办公室里,刚整理完会务资料的纪检干部杜静拿起《犯罪心理学(职务犯罪类)》认真研读起来。像这样每天利用下班后的一段时间学习专业知识的习惯,杜静和不少同事已坚持了两个多月。

  “此前培训时因为要考试,感觉压力蛮大的!现在是工作上的需要,感觉责任蛮大的!”杜静告诉记者,从今年9月18日开始,深圳市纪委与中山大学联合举办了两期法律专题培训班,安排市纪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证据学和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方面的多门课程。

  同样在忙着“充电”的还有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将要转隶的部分干部。前不久,黄埔区纪委安排部分涉转干部提前适应岗位,为确保他们尽快进入角色,专门安排党规党纪等内容的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掌握好执纪与执法的不同。同时,安排转隶干部到纪检监察室开展工作,直观体验执纪审查的程序和方式方法。

  “我们主要是学习执纪业务,熟悉工作流程,接触执纪审查工作。”涉转干部罗湛权说,“通过这一段时间的磨合,我更增强了转隶的信心!”

  “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本来就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有一定的相通之处。一个案子要办好,原本就需要双方齐心协力。”黄埔区反渎局侦查科副科长侯卫鹏说,“早适应岗位早进入角色,转隶后大伙儿更容易形成合力,达到‘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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