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督导整改引领打伞破网取得新成效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13   字体大小: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引领,通过抓部署、重打击、促协同、夯根基,集中攻坚“打伞破网”。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38人,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2人,以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推动惩腐“打伞”取得新成效。

强化统筹部署,下好“先手棋”

牢牢把握职责使命,对标对表中央督导整改反馈问题,加强整体谋划、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引领工作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体系。成立市纪委监委督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承担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责任、逐级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通过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打伞”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印发《广州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下沉广州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广州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初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情况和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在“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逐条对账销号,在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落实率、问题线索处置率、信访事项办理率100%的整改目标。

抓常抓长整改成效。立足落实整改与着眼长远、推动发展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关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决策部署,着眼中央督导组指出重点问题、普遍问题、共性问题,制定《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工作总目标和14项具体举措,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督导整改推动“打伞”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打击重点,瞄准“主攻地”

紧盯惩腐“打伞”难点、重点和痛点,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在突破瓶颈上取得新进展。

破除重点案件打不透的问题。出台《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循线挖伞工作制度》,落实市、区纪委监委领导包案制度,对涉黑案件实行市纪委监委领导包案,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落实市纪委监委室主任或区纪委监委领导包案,自上而下带动“打伞”工作深入开展。截至4月底,全部涉黑和涉恶集团案件均落实领导包案“打伞”,挖出102宗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其中涉黑案件15宗,查处厅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9人。

破除重点行业铺不开的问题。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把“打伞”工作与重点行业监督以及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紧盯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从惩贪治腐入手铲除“行霸”“市霸”,推动扫黑“打伞”向行业领域延伸。如在从化区运输行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纪检监察机关从当地有关部门公职人员收受保护费入手,一举清除以从化区交通执法局赖某飞为首的运输行业非法垄断毒瘤,并查处从化区原交通局局长钟某阳等人充当“保护伞”问题。

破除重点地区落不实的问题。在全市部署开展市、区纪委监委领导挂点整治专项行动。11个区纪委监委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和斗争形势,对辖区内1-2条重点街(镇)开展集中整治。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每季度分析研判各地区各部门“打伞”情况,重点督促相对滞后和任务较重的地区,对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的地区,落实市纪委监委领导挂点督办,传导压力、提高质效。

强化协同联动,用好“杀手锏”

坚持“顺藤摸瓜”和“顺瓜摸藤”双管齐下,不断创新和深化以“打伞”促扫黑,提升扫黑“打伞”综合效能。

在线索收集上更精准。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印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讯问提纲,明确公安干警在讯问中应当主动了解涉黑涉恶人员与公职人员交往情况15项问题清单,以及3个工作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时限要求,把侦查讯问案件是否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固化为办案内容,提高问题线索收集效率。截至4月底,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234条,占问题线索总量的29.32%。

在案件查办上更同步。落实落细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协同办案机制,由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对11个区纪委监委开展协同办案专项检查,确保信息共享、技术共享、证据共享。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指挥公安机关涉黑案件收网工作,对重大复杂案件探索开展案件信息提前对接、抓捕收网同步介入等举措。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收网的全部涉黑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均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跟进调查。

在成果共享上更充分。立足促进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开展,推动以“打伞”促扫黑创新举措在全市落地生根。对纪委监委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开展立案调查,同步收集证据、同步实施收网、同步开展审讯。先后会同公安机关联手打掉白云区梁某枝、刘某棋、陈某乾,增城区朱某添和从化区赖某飞等5宗涉黑案件及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通过“打伞”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强化综合治理,打好“组合拳”

坚持边扫边建,注重统筹兼顾,推动长治长效。

与开展基层正风反腐相结合。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在农村”的要求,将农村地区作为“打伞”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内容,紧盯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强占农用耕地、强行违法建设、侵吞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以及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集中优势兵力“铲乡霸、除村恶”,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查处村居等基层一线党员、干部73人。

与推进市委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推进市委重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民生问题、环境保护、拆违治违等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如针对涉黑涉恶团伙参与违法建设获取暴利问题,结合全市拆违工作部署,强制拆除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等黑恶势力违章建筑,从根源上铲除黑恶势力资金来源的同时,有力推进市委拆违工作。针对查办原萝岗区刘村案中街道、村委领导班子塌方式腐败问题,及时向组织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发出监察建议,推动堵塞基层党建漏洞,重构当地政治生态。

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整合纪检监察与主管部门双重监督力量,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日常监督、综合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形成综合治理效能。明确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市区巡察重点,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处。加强民生领域和群众反映问题较为突出行业和部门的日常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人民网、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刊发、转载有关报道110多篇,曝光典型案例13起,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惩腐“打伞”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败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广州市纪委监委将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乘胜追击、攻坚克难,坚决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毫不动摇“挖伞”“铲链”,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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