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海珠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监察问责职能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出实招、想新招、用硬招,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猛击黑恶势力“七寸”,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截至目前,全区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3条,已全部处置,实现线索“零存放”。其中初核14条,了结5件,立案8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条。处理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
打好“整体仗”:系统谋划部署,精准施策推进
对标中央、省、市要求,海珠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多次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印发《海珠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区纪委书记担任组长,两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梳理,细化措施,分解责任,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机制保障。
用好“组合拳”:强化协作配合,全面排查线索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排查清理2013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发现掌握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处置措施,防止问题线索私存。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联合海珠区委政法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对接分析会议,建立案件和问题线索摸排报送工作机制,通过及时互通有无、数据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23件,其中政法部门移送7件。区纪委监委向区扫黑除恶办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2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线索5件,实现了双向之间的良性互动。
使出杀手锏:结合基层“拍蝇”,实施精准打击
海珠区纪委监委采取“一案一组一方案”的工作原则,确保每件线索都查清查透。建立每周碰头会议机制,加强上下沟通,推动案件查处有序进行。如成立海珠区“6.15”涉黑涉恶专案查处工作组,协同公安部门同步交叉审讯,顺利挖出海珠区江海派出所1名辅警和4名巡防队员等5个涉黑涉恶“保护伞”,并给予监委政务立案。
今年3月,海珠区公安分局受理一起寻衅滋事治安案件,反映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期间,海珠区南洲街道三滘十一社原社长黄某为取得正常出租给被害人陈某的联社物业,纵容他人聚众闹事,通过张贴标语、拉横幅、倒淤泥等手段将租客赶走。海珠区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并初核后,发现案件背后有三滘十一社现任社长吴某为其出谋划策,充当“保护伞”,及时对吴某进行立案调查。
夯实“基本功”: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
深入推行区领导重点督和督导组常态督相结合的“两级督导”工作机制,由海珠区10位常委带队,抽调精兵强将组建12个督导组开展多频次、全覆盖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基层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坚持打建结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把两委换届关,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组织开展“两委”换届涉纪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共排查不稳定因素24个,并全部跟进落实处置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出台《海珠区2018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要点》,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进党的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海珠区 宋芳、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