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牢记“四句话”
来源:广州市国家保密局   发布时间:2020-02-18   字体大小:

  全国打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一些机关、单位开启了互联网办公、居家办公、轮值上班等工作模式。值此非常时期,请大家务必严守保密纪律,防控不忘保密。认真落实保密主体责任,完善保密应急预案,不图省事、不搞变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牢记四句话:

居家办公不涉密

网上办公不涉密

涉密场所要严管

信息公开要审查

  一、居家办公“六个严禁”

  严禁在家或私人交往中谈论国家秘密;

  严禁使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国家秘密;

  严禁将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带回家;

  严禁使用手机、相机等设备将涉密文件、资料拍照并带回家;

  严禁在无保密保障的环境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严禁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


  二、网上办公“四个严禁”

  严禁在任何形式的非涉密计算机、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涉及国家秘密;

  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国家秘密;

  严禁使用QQ、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网盘等即时通信工具与社交媒体传输、处理、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严禁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远程协同、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形式的互联网办公系统中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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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涉密场所管理

  请专业清洁人员进行消毒时:应当将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存放到密码文件柜中,并派人全程跟进监督;

  开窗通风时:应注意涉密文件资料的安全,保证涉密计算机屏幕内容的保密性;

  召开涉密会议时:开窗通风要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规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应保当保、应放则放”原则,平衡疫情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该公开的疫情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公开,该保密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要严格保密。

(来源:广州市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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