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采矿行为、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对群众投诉涉嫌违建未及时解决……广州市日前曝光了花都区四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相关党员干部被追责。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花都区了解到,该区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的同时,出台实施党员干部履职容误机制,支持和鼓励干部敢作为、善作为。一年多来,花都区纪委监察局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83个,责任追究193人次,为145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努力营造花都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整治措施:自查自纠同时委托第三方暗访
花都区将治理“为官不为”与鼓励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在全市率先出台《花都区整治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实施办法(试行)》和《花都区党员干部履职容误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对“为官不为”行为、履职容误情形进行界定并制定配套处理措施。树立支持干事创业者、鼓励改革创新者、宽容失误失败者、追究诬告陷害者、问责为官不为者、惩治贪污腐化者的正确导向。
该区明确了在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改革中积极作为、创新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等8种情形的履职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在工作中虽出现失误或错误,依有关规定适用履职容误的,可以申请免于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首先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委托第三方暗访队伍开展暗访调查,查纠问题20个,实施责任追究33人次,曝光典型问题10宗17人次。花都区依托“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领域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花都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覆盖全区32个区属执法部门,累计对322个重大项目的关键环节实施在线监察,在221家国有(集体)企业实现全覆盖,异常核查纠错率保持100%,对重点部门的履职情况实现常态化监督。
典型案例
对非法采矿行为监管不力被追责:2015年10月至12月期间,刘某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在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山前旅游大道以北“莲塘桥山”范围非法采挖砂质高岭土矿。时任城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记焕对非法采矿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2016年8月,花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被追责:2015年6月至9月期间,花都区狮岭镇义山村、合成村、联合村及振兴村发生非法占用土地问题。义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钟建辉、合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毕少雄、联合村委会副主任张锦强、振兴村委会副主任钟松友、合成村凤岗经济社社长温建辉5人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及时予以制止。2016年10月,狮岭镇纪委给予上述5人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投诉涉违建未及时解决被追责:2015年12月,花都区花城街城管执法队员在处理群众投诉,查处某住户私自改建阳台涉嫌违建的问题过程中,没有及时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2016年3月,花城街党工委对该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葛显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处理,对执法中队科员蔡河清作出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对违法抽地下水未取证立案被追责:2015年1月至7月期间,花都区水务局执法监察科在调查处理新华街某经济社违法打井抽取地下水行为时,没有及时取证并依法立案。2016年1月,区水务局党委对执法监察科副科长周信谦诫勉谈话,对主任科员胡跃贤、科员李俊华作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整治效果
查处问题183个 追责193人次
截至目前,花都区共自查纠治问题“为官不为”问题183个,责任追究193人次。制作整治“四风”曝光台11期,曝光典型问题29个,点名道姓曝光相关责任人52名。花都区纪委负责人表示,花都区对“为官不为”问题“零容忍、动真格”,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整治“为官不为”,目的是促进“为官有为”。通过出台实施党员干部履职容误机制,旗帜鲜明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干事创业,坚决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用政策鼓励敢作为,树立积极支持改革创新、大胆干事创业的执纪导向,为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