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番禺区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虚作为问题14宗责任追究14人
查控违建不力,三层违建楼房拔地而起;收了12.8万元好处费,放纵工业垃圾违规填埋及超标倾倒黄泥;滥用职权,指示办案人员放纵交通肇事者逃避法律制裁……广州市纪委日前曝光了番禺区五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相关人员被追责。
记者日前从番禺区了解到,该区把整治“为官不为”作为纠正“四风”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项巡察、督察、规范政商交往等举措,加强对“为官不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一年来,该区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虚作为问题14宗,责任追究14人。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杨洋 通讯员穗纪宣
经典案例
案例一:查控违建不力被追责
2014年4月,番禺区城管执法分局沙湾城管执法中队巡查发现位于沙湾镇青云大道97号违法建设,并于2015年1月12日函告沙湾国土所。其后在2015年1月至3月间,沙湾城管执法中队对该违法建设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导致最终建成一栋楼高三层、总面积25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并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沙湾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李炽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违规放纵垃圾乱填埋被追责
2008年至2014年间,番禺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人员苗柯利用其受番禺区城管局委派,负责火烧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火烧岗生活垃圾填埋场甲方代表驻场监督技术指导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28000元,放纵运营滤液处理和垃圾填埋业务的公司违规填埋工业垃圾、超标倾倒黄泥。苗柯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整治措施:广泛收集“为官不为”线索
番禺区通过信访举报、农村专项巡察工作、网络舆情监控等渠道,广泛发现、收集“为官不为”的线索。番禺区纪委常委邓慧珍介绍,番禺在全市较早开展了农村专项巡察,去年两轮共巡察了区内16个街镇的34条村,净化了农村的政治生态环境。上述通报中梁海华案例的线索,就是农村专项巡察时发现的。
去年,番禺区纪委监察局分别对中央环保督察、集中查处重点违法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查找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其中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期间,该区分别就发现的12个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电子监察纠正“不作为”
番禺区还强化监督,确保“为官有为”。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等实时监督平台,对各单位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事项的办事流程、办理期限、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各类超时限审批、超标准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整治效果
查处“为官不为”14宗追责14人
2016年,番禺区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14宗,责任追究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5人;涉及机关单位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政府工作人员2人,农村基层干部6人。
邓慧珍指出,这14宗“为官不为”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基层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分别占比42.9%、35.7%,其中3宗案件主要属于一般政府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或违规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
番禺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对干部管理的制度越来越严,一些干部滋生出“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消极情绪,出现“为官不易”下的“为官不为”现象。然而,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为”不仅是庸政懒政的作风问题,更是失职渎职的纪律问题。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才能真正倒逼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上发生转变,才能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责任落实下去,遏制“为官不为”问题的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