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查处“为官不为”101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1   字体大小:

  设立曝光台对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名道姓曝光

  在蔬菜收购、贩运过程中未进行农药检测,村民在市场附近非法卖汽油,审核材料不仔细导致林木被砍伐,收下烟酒放任破坏农田……广州市纪委日前曝光了增城区5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相关人员被追责。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增城区了解到,该区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工作机制,并通过办好“作风面对面”电视访谈节目大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2016年1月至今年7月底,增城区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01宗101人。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典型案例】

  蔬菜未检测农药

  2015年12月,增城区农业局、区食药局、石滩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未及时发现、处理石滩镇部分散户菜农使用国家禁用限用农药种植蔬菜及石滩镇勤发市场在蔬菜收购、贩运过程未进行农药检测,导致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相关问题被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暗访、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6年5月,增城区监察局给予增城区正果镇党委委员(原增城市农业局副局长)刘朝蓬(正科级)、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刘细杨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增城区农业局质量监管科科长(副科级)陈六六、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姚文邦、增城区石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临时负责人(正科级)郭干平行政记过处分。

  垃圾倒在公路上

  自2014年10月以来,朱村街横塱村陆续有村民举报,朱石公路横塱村路段有偷倒垃圾现象,朱村街环卫中心、综合执法中队以及环保所对此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相关问题被广州市《作风建设在路上》电视问政节目暗访、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6年7月,增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朱村街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姚锦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朱村街办事处副主任郭建平、朱村街环卫中心负责人左新强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处理。

  收烟酒放任破坏农田

  2011年至2012年,余柱辉在担任增城区新塘镇城管中队城西片负责人期间,私自接受广州悦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关系人叶某宴请并收取一条芙蓉王香烟和一瓶700ml的名仕洋酒。随后,余柱辉在明知该公司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而不予巡查、制止、查处,放松把关,放任该公司继续破坏农用地,最终导致新塘镇东洲村的基本农田85.232亩被破坏。

  2015年6月18日,余柱辉犯玩忽职守罪,被增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增城区纪委给予增城区新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科员余柱辉开除党籍处分。

  【整治措施】

  举办访谈节目官员群众面对面

  增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伟良介绍,增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明查暗访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单位自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摆问题。

  同时,设立曝光台,对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名道姓曝光。2016年1月至今年7月底,该区制作整治“四风”曝光台26期,曝光问题206个。通过曝光问题,将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共同监督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陈伟良介绍,办好“作风面对面”电视访谈节目是增城整治“为官不为”的特色做法。该节目通过现场访谈对话畅通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为官不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今年内安排7个单位上线接受群众、媒体的现场质询问政。目前已有区教育局、卫计局、环保局、荔城街4个单位上线,拍摄暗访短片12个,解答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4个。

  【整治效果】

  发现101宗问题追责101人

  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底,增城区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01宗,追责10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7人,乡科级及以下87人,其他人员7人。受到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13人,余下分别给予适当的问责和组织处理。各单位组织开展谈话提醒3045人次。

  陈伟良介绍,增城区发现的“为官不为”问题主要有五类:行政不作为型、贪污受贿型、截留挪用型、徇私舞弊型、作风不实型。


浏览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