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穗纪宣)公章保管不严,下属轻易挪用千万公款,领导失职渎职被处分。按照广州市纪委统一安排,日前曝光了海珠区五个“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1 未请假擅离职守
海珠区区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宣传科科长、扶贫工作人员张健生任海珠区派驻湛江市扶贫开发“双到”驻遂溪县工作组副组长期间,于2013年9月27日至28日、11月30日、12月6日、12月29日至30日,先后4次在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离开驻遂溪工作点回广州,前后合计6天。张健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 上班时间外出游玩
2015年7月22日下午,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华洲监管所副所长杨顺升、南洲监管所主任科员夏宗宏、新港监管所所长邓运斌等三人,在华洲监管所结束工作交流后,于上班时间分别带领本所部分工作人员,进入海珠湿地公园(二期)游玩,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杨顺升、夏宗宏、邓运斌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 办事草率致智障人员再度走失
2015年3月9日,南洲派出所值班民警何焕忠在核查一名走失的智障男子身份的过程中,在未核对报案记录、未查明当事人姓名和家庭住址、未经报告值班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私自送走该名男子让其自行回家,最终导致其再次走失。何焕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 失职渎职致千万公款被挪用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海珠区军休三所负责人方南兴(退休返聘人员,原所长)违反相关规定,将应由本人保管的财务专用章、个人印章交由该所出纳周某(另案处理)保管,并允许周某一人到银行办理有关业务;会计毕敏洁未依规对相关财务票据进行审核、监督,导致周某成功从单位基本帐户中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81万余元。方南兴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毕敏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 未正确履职致集体经济损失
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期间,海珠区东风经济联社党总支书记何志刚、社长黄湛行、第二经济社社长林健平未正确履行管理本联社集土地的职责,导致该经济联社村一块面积约4919平方米的地块被长期非法占用,造成集体经济损失。何志刚、黄湛行、林健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严肃追责】
上半年排查106个为官不为问题
据了解,今年1至6月,海珠区排查出106个“为官不为”问题,其中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分工任务等类型的问题分别为62个和41个,占比58.5%和38.7%。涉及农村“三资”和行政执法等领域的问题分别为40个和39个,占比37.7%和36.8%。涉及农村基层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问题仍然是海珠区当前治理工作的重点。在查处的106个“为官不为”问题中,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8人次,谈话提醒88人次。
海珠区还不断创新暗访方式,通过科技暗访盯紧窗口“冷硬推散”问题,将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及服务窗口音视频监控系统与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对接,以科技手段对办事窗口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暗访。自2015年9月份以来,针对暗访发现的上班时间脱岗缺岗、玩手机、聚众聊天、擅自点击评价器自评、迟到早退、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共发出整改督办函25份,诫勉谈话21人。
同时,该区还通过联合暗访盯紧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建立了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暗访机制,对辖区内城管执法队伍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每月巡察暗访。2016年以来共发出整改督办函67份,谈话提醒57人。此外,盯紧“节日病”问题也是暗访重点。利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节点,对一些办事窗口加大力度暗访,2016年来共发现11个办事窗口存在迟到早退、聊天、玩手机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