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多措并举整治“为官不为” ——越秀区整治“为官不为”工作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9   字体大小:

  大洋网讯(记者许智君)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办公厅关于“为官不为”问题情况报送及通报曝光工作安排的通知》(穗纪办字〔2016〕38号)有关要求,市纪委从今年6月至起,每月将组织一个区在“网络曝光台”上针对“为官不为”问题作专题曝光。本期安排越秀区,一起来关注该区的整治情况。

  “层层传导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记者从越秀区监察局等部门了解到,去年以来,越秀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为主线,把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重要抓手,深入整治“为官不为”等慵政懒政怠政问题,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基层工作人员主要面向社会最基层单位,任何一项工作的落实需要层层监督,越秀区监察局副局长林裔明指出,“若一些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及时对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监督落实,就会造成‘为官不为’的情况。”

  据了解,2013年以来,越秀区委、区政府一直将整治“慵懒散奢”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区委书记亲自挂帅,成立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整治活动。并先后制定了《深入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区各单位坚守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狠抓“为官不为”不良作风整治。

  “2015年,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区委、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了58名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今年一季度,区委主要领导又对落实工作不力的3名区属单位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安排6名区属单位党(工)委书记在区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民主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林裔明说。

  基层易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记者从广州市整治“四风”网络曝光台上了解到,越秀区“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里面,一般是涉及到违规问题。

  例如,2015年至2016年期间,惠福西路甜水巷乱摆卖情况严重,先后被群众投诉达84次,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由于光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坚枫、区城管局副局长周鄂元等人对相关问题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最终,邓坚枫、周鄂元被约谈提醒,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员则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的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至2015年期间,珠光街邓凤敏、雷金红等13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工作中,对16名发放对象的身份核查不严,造成重复发放、甚至发放对象已死亡仍继续发放的情况。邓凤敏、雷金红等13名工作人员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

  因此,林裔明向记者特别提到,基层单位包括一些窗口服务容易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例如针对投诉问题,基层工作人员没有采取长效机制,或者服务态度不好、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超时等。”

  多措并举整治成效获市民认可

  在前文提及的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基础上,为强化“为官不为”整治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越秀区明确了为官不为的七种表现形式,并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对照七种表现形式,逐项自查自纠。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把校正“不严不实”和“为官不为”问题贯穿到专题学习教育的全过程。

  在深入整治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为官不为”问题,越秀区规范了网上办事大厅285个企业事项和612个个人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92%,办理时间缩短40%;并对全区580项对外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期限、流程、申请材料、裁量准则等内容。按照“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全区17个行政执法单位被纳入系统监察,实现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全覆盖和全流程监督,行政处罚案件每月异常率从8.6%降至0.39%。

  近年来,越秀区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工作作风,并加强行政监察,强化行政问责,提升行政效能,认真治理“为官不为”问题。

  广州市越秀区廉洁越秀人民观察员李某对此表示:“广州市越秀区纪委及时查处有关问题,正风肃纪,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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