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珠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深入整治“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问题,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党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谢柳青同志给党员干部讲授“两学一做”专题党课。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不松懈
下大力气整治“为官不为”是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基本要求,海珠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2013年以来,海珠区先后出台了《整治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深入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的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一系列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政懒政问题的专项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初,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专门强调:“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不断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坚决反对‘为官不为’”,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提上议事日程。为贯彻区委全会精神,区纪委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的工作方案》,督促全区各单位坚守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狠抓为官不为不良作风整治,务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今年一、二季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共对8名区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谈话提醒,组织17名区属单位党(工)委书记在区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民主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二、紧盯治理重点,狠抓执纪监督不懈怠
(一)把握治理重点。能否有效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做到有的放矢、紧紧把握住治理重点。为强化治理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海珠区在结合上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十大问题类型和七大问题领域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了区分。一是明确十大问题类型。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得过且过、作风漂浮;在服务基层为民办事方面态度生硬、能快不快;在承担监管责任方面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不敢担当;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拒不执行、拖延不办;在推动改革方面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愿探索;在落实分工任务方面敷衍塞责、懒于配合;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回避矛盾、怕惹麻烦;在与不良现象和错误行为斗争方面怕得罪人、视而不见;在处置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方面推卸责任、能躲则躲;在捍卫党和人民利益方面态度暧昧、立场不坚定。二是明确七大问题领域。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领域;服务窗口领域;行政执法和监管领域;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其他领域。今年1-6月,海珠区排查出的106个“为官不为”问题,其中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分工任务等类型的问题分别为62个和41个,占比58.5%和38.7%。涉及农村“三资”和行政执法等领域的问题分别为40个和39个,占比37.7%和36.8%。涉及农村基层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问题仍然是我区当前治理工作的重点。
(二)创新暗访方式。一是科技暗访盯紧窗口“冷硬推散”问题。将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及服务窗口音视频监控系统与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对接,以科技手段对办事窗口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暗访。自2015年9月份以来,针对暗访发现的上班时间脱岗缺岗、玩手机、聚众聊天、擅自点击评价器自评、迟到早退、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共发出整改督办函25份,诫勉谈话21人。二是联合暗访盯紧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建立了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暗访机制,对辖区内城管执法队伍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每月巡察暗访。2016年以来共发出整改督办函67份,谈话提醒57人。三是节点暗访盯紧“节日病”问题。利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节点,对一些办事窗口加大力度暗访,2016年来共发现11个办事窗口存在迟到早退、聊天、玩手机等现象。四是跟随暗访盯紧隐蔽“四风”问题。组织暗访小组全程跟随办事群众办事,拍摄整个办事过程,对于发现的态度生硬、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于涉及的责任人员严肃进行处理。五是回头暗访盯紧整改“走过场”问题。不定时对各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回头察看,对责任单位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情况,在曝光台予以曝光。
(三)加大问责力度。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全面纠正“四风”,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促进“为官有为”干事创业环境的一项有力举措。海珠区坚持“四化并举”,通过追责情形具体化、追究程序规范化、追责执行常态化、追责结果公开化等加强责任追究工作。制定了《各项现行制度规定的问责和责任追究情形汇报》,汇总整理了共21项现行制度规定123条问责和责任追究情形,按照作风建设、执法效能监督、问责追究等三大类别进行归类。印发了《海珠区问责事项办理工作手册》,绘制出问责工作流程图5张,详细罗列了初步核实、问责立项、问责调查等46个关键环节需要提供的文书及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责任追究程序。2015年,海珠区对9名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立项。2016年上半年,已对26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定期通报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违反工作纪律、不严不实等各类“四风”和“为官不为”典型问题。每月制作曝光台,曝光具有典型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作风问题。2015年以来,共制作海珠区整治“四风”曝光台17期,曝光140个问题172人次。
(四)强化纪律约束。坚持转变执纪理念,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对不作为、慢作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严肃追责。2016年以来,全区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06个,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8人次,谈话提醒88人次。严肃查处并通报了海珠区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宣传科科长张健生多次违反规定脱离工作岗位、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下属单位华洲监管所副所长杨顺升、南洲监管所主任科员夏宗宏、新港监管所所长邓运斌等人员工作时间摘龙眼等典型“为官不为”问题。
区纪委副书记张少良同志对海珠区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三、强化治本功能,狠抓长效常态不放松
(一)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工作,坚决反对“四风”,强化纪律教育。通过定期发送“四风”典型案例手机短信、定期组织参观反腐倡廉基地、组织集中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拍摄区廉政警示片,以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警醒全区党员干部,加强廉洁文化宣传,积极营造知廉、守廉、崇廉的为官之道,营造“为官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海珠区坚持查处和整改并重、揭露问题和完善制度并重。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从制度上、管理上找原因。2015年以来,海珠区建立健全了《定期谈话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百多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并形成了《海珠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依法依规强化对“为官不为”问题的监管,为推动治理工作的长效化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