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今年前八个月查处“为官不为”问题81个
来源:广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30   字体大小:

  本是人行道修补维护工程,仍然出现部分盲道中断;组织党员到酒店举行党建庆祝活动,还搞抽奖……广州市日前曝光了天河区五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昨日,记者从天河区纪委了解到,天河区深入整治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作风漂浮、在服务基层为民办事方面态度生硬、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怕惹麻烦等“为官不为”问题。今年1-8月,天河区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81个,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典型案例】

  人行道维护工程部分质量不达标

  2015年4月-7月,在广州先烈东路人行道修补维护项目施工期间,项目推进实施和现场监管单位原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存在工作标准不高、管理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监理单位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原区市政建设项目办负责人邱明、项目现场负责人郑楚绵、现场管理人苏沛然和现场监理负责人叶俊锋等4人存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邱明、郑楚绵、叶俊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沛然被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该案的线索来源于群众反映及职能部门的巡察”,天河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梁彬告诉记者,经过专业部门鉴定,人行道修补维护的局部施工质量未达标,存在砖块缝隙过大、部分盲道铺砖不符合设计要求,出现中断等情况,“我们调查发现,相关人员存在不正确履职的情况”。

  工作疏忽导致预备党员未按期转正

  2011年3月至今,池广坚在担任天河区林和街润和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期间,对2010年10月退伍后党组织关系转入该党支部的预备党员何某某口头向其提出的转正要求没有引起重视并给予指导,该党支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也未按组织程序上报街道党工委,致使何某某至今没能按期办理党员转正手续。池广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审不严吸收缓刑人员入党

  2012年7月,天河区前进街宦溪社区党支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未严格履行政治审查,将因犯寻衅滋事罪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该社区辖内某民办学校工作人员李某某发展入党。宦溪社区党支部书记陆秀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到酒店举行“七一”活动还抽奖

  2014年7月1日,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公司党总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在广九大酒店会议室举行“七一”庆祝活动,并在现场进行抽奖。杨箕村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姚沛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公司班子成员被责令作出检查。

  “三资”数据未及时录入还删除

  2013年12月至2015年8月,罗洪广在担任广州棠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资”平台管理员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将该公司下属一社集体“三资”信息录入区“三资”监管平台;后又违规操作,擅自删除公司“三资”管理平台数据,致使相关资产漏管脱管,造成不良影响。罗洪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彬称,通过调查,发现罗洪广未及时录入数据,事情发生后,他担心被追责,于是索性把公司“三资”数据都删除了,“其实,所有操作在平台后台都是步步留痕的”。

  【整治措施】

  抓早抓小全区谈话提醒732次

  梁彬向记者介绍,天河区率先印发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到位、不坚决,产生不良影响”等列入谈话提醒情形。

  谈话提醒结束后,谈话提醒对象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谈话提醒及整改材料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参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天河区委书记针对12个单位主要领导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全区累计开展谈话提醒732次,在全市排在前列。

  同时,落实区纪委谈话约谈制度,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派驻组组长共开展约谈领导干部236人次。

  区纪委领导主动下街道村社“刮料”

  天河区共18个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全区各窗口的服务情况;区公车办通过公车管理系统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今年以来共对9宗疑似异常用车问题发出核查通知。

  “除了坐等群众上门信访,我们还主动下基层接访。”梁彬称,去年以来,天河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及派驻组组长轮流到街道、村里设点,接访群众,搜集线索,每次都在街道、村社宣传栏张贴告示。“每月两次的信访下基层活动,我们将“为官不为”问题纳入基层党员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的主要内容,不仅收集到不少‘为官不为’的投诉,还有官员不廉洁等问题”,梁彬说。

  同时,依托省效能投诉处理系统、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纪委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区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渠道,天河区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懒官懒政”问题。建立举报台账,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今年1-8月,共受理作风效能类投诉87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一案双查”对15人追究领导责任

  天河区纪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市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涉农涉村基层问题、属实举报投诉问题的治理和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区共对21名干部进行问责。

  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1-8月,全区共对6宗15人追究了领导责任。其中,公开通报了员村街城管执法队查控员村新街白水塘小区违法建设不力一案,不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还对街道分管领导、城管执法队队长追究了行政执法责任和领导责任,二人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整治效果】

  查处81个“为官不为”问题,处分17人

  天河区早于四年前设立的“民情速递”专栏充分发挥了机关作风曝光台的作用,成为整治“为官不为”的利器之一。20人的暗访队伍天天活跃在区里的大街小巷,对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窗口服务及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

  今年“民情速递”专栏分别制作了“为官不为”、“政务服务窗口服务管理”、“村改制公司党务、事务、财务‘三公开’”等工作专版,今年1-8月,专栏共曝光单位32个、118次,曝光个人44次,曝光问题118次。有2个区属单位领导班子、19名处级干部因问责而被取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据统计,今年1-8月,天河区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81个,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3人。

  天河区纪委书记余方海表示,整治“为官不为”,要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的主体责任,特别要落实好谈话提醒制度,及时纠正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勇于转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进一步加大对“为官不为”的暗访曝光力度和属实投诉、舆情的追责力度,形成纪律威慑;要“一案双查”,对严重的“为官不为”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整治“为官不为”深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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